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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阳市委原副书记、市政府原市长王善平受贿案一审宣判

中新网8月6日电 据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,2026年8月6日,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四川省资阳市委原副书记、市政府原市长王善平受贿案,对被告人王善平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 ;对扣押在案的王善平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,上缴国库,不足部分继续追缴。 经审理查明:2003年至2024年,被告人王善平利用担任四川省万源市市长,开江县县委书记,渠县县委书记,达州市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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