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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“河长制”到“河湖长制” 浙江新规护航幸福河湖

中新网杭州7月31日电 (钱晨菲)7月28日至31日,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杭州召开,会议审议通过《浙江省河湖长制规定》(下称《规定》),为持续推进综合治水、建设幸福河湖筑牢法治根基。新规将于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,《浙江省河长制规定》同时废止。 2017年颁布实施的《浙江省河长制规定》是全国第一个专门针对河长制的地方法规,科学界定了各级河长职责,规范了河长制运行体系,使河长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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